91探花

当前位置:91探花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统计信息

91探花 民政统计季报表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7-13 15:22:06 阅读:- 次
【字体: 大 中 小】
民政统计季报表





表号:JBZH0001 表
编制单位:91探花



制表机关:民政部
地区编码:4419000000002020年3月批转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指标名称单位数量上季度环比上月
甲乙1234
一、综合




(一)行政区划




乡镇级合计个3232
32
1.镇个2828
28
2.乡个



3.民族乡个



4.苏木个



5.民族苏木个



6.街道个44
4
7.区公所个



(二)民政事业费累计支出万元14,306.965,643.6-78.219,953.5
1.社会福利万元8,061.726,620.2-69.725,540.5
其中:(1)儿童福利万元2,200.75,426.7-59.45
其中:A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万元295.0


B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万元35.0


(2)老年人福利万元3,952.811,541.4-65.75
(3)残疾人福利万元1,908.23,154.8-39.51
2.社会救助万元4,455.014,893.9-70.093,071.8
(1)最低生活保障万元3,237.04,508.1-28.202,391.0
A城市低保累计支出万元1,339.83,143.6-57.38980.7
I城市低保金万元1,051.22,879.2-63.49692.1
II城市低保临时补助万元288.6264.49.15288.6
B农村低保累计支出万元1,897.25,205.2-63.551,410.3
I农村低保金万元1,425.94,650.9-69.34939.0
II农村低保临时补助万元471.3554.3-14.97471.3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万元353.9882.6-59.90
A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万元115.2230.7-50.07
I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万元96.4209.4-53.96
II城市特困人员供养临时补助万元18.821.3-11.74
B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万元238.71,059.8-77.48
I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万元196.0595.9-67.11
II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临时补助万元42.756.0-23.75
(3)临时救助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001项)万元18.8144.9-87.03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002项)万元815.04,933.3-83.48
3.民政管理事务万元1,386.35,139.1-73.021,055.6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万元403.9859.3-53.00285.6
5.其他万元
7,731.3-100.00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机构数个4949

(1)按机构性质分




A、养老机构个4848

(a)按单位类型分




I社会福利院个22

II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个3131

III养老公寓等各类养老机构个1515

(b)按登记类型分




I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个1010

II编制部门登记个3535

III民政部门登记个33

IV一个机构多个牌子个



B、精神疾病服务机构个



社会福利医院个



C、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个



(a)儿童福利机构个



(b)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个



D、其他提供住宿机构个11

(a)救助管理站个11

(b)安置农场个



(c)其他提供住宿的机构个



(2)按登记类型分




A、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个1010

B、编制部门登记个3636

C、民政部门登记个33

D、一个机构多个牌子个



2.床位数张6,3866,386

(1)养老机构床位数张5,9385,938

其中:护理型床位张



(a)按单位类型分




I社会福利院张1,4931,493

II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张2,3232,323

III养老公寓等各类养老机构张2,1222,122

(b)按登记类型分




I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张974974

II编制部门登记张4,2124,212

III民政部门登记张752752

IV一个机构多个牌子张



(2)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床位数张



社会福利医院张



(3)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床位数张



A、儿童福利机构张



B、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张



(4)其他提供住宿机构床位数张448448

A、救助管理站张448448

B、安置农场张



C、其他提供住宿的机构张



3.收养救助人数人3,3303,3200.30
(1)养老机构服务人数人3,1903,1800.31
(a)按单位类型分




I社会福利院人1,0161,016

II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人1,4501,450

III养老公寓等各类养老机构人7247141.40
(b)按登记类型分




I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人2602504.00
II编制部门登记人2,6482,648

III民政部门登记人282282

IV一个机构多个牌子人



(2)精神疾病服务机构服务人数人



社会福利医院人



(3)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服务人数人



A、儿童福利机构人



B、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人



(4)其他提供住宿机构服务人数人140140

A、救助管理站人140140

B、安置农场人



C、其他提供住宿的机构人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个4,4794,479

(1)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个



(2)编制部门登记个11

(3)民政部门登记个119119

(4)设施个4,3594,359

1.儿童福利




(1)困境儿童
1,4951,529-2.22
A贫困家庭儿童人1,3321,365-2.42
(a)纳入城乡低保人1,3321,365-2.42
(b)纳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



(c)纳入临时救助人



B自身残疾儿童人



C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163

164
(a)有身份信息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163164-0.61
(b)无身份信息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



(2)孤儿人627646-2.94
A有身份信息的孤儿人627646-2.94
(a)集中养育孤儿人597616-3.08
(b)社会散居孤儿人3030

B无身份信息的孤儿人



(3)成立收养关系登记件225-92.00
其中:涉外收养登记件



港澳台收养登记件
2-100.00
2.老年人福利




(1)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数人154,120153,3170.52
(2)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数人4,8254,986-3.23
(3)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数人



(4)享受综合补贴的老年人数人



3.残疾人福利




(1)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人3,0893,105-0.52
(2)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人18,39016,8549.11
4.社会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




A、城市




(a)城市低保人数人2,9422,8732.402,928
其中:当月新增城市低保人数人18


当月退出城市低保人数人4


(b)按人员性质分类人



I女性人1,3631,409-3.26
II残疾人人1,3101,377-4.87
其中:重度残疾人人828862-3.94
(c)按人员年龄分类人



I老年人人8287973.89
II成年人人1,6181,5514.32
(I)在职人员人318328-3.05
(II)灵活就业人145153-5.23
(III)登记失业人1076955.07
(IV)无就业条件人1,0481,0014.70
III未成年人人496525-5.52
(d)城市低保户数户1,5581,565-0.451,555
B、农村




(a)农村低保人数人4,8204,859-0.804,850
其中:当月新增农村低保人数人25


当月退出农村低保人数人55


其中:纳入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人



(b)按人员性质分类




I女性人2,3972,438-1.68
II残疾人人1,8151,854-2.10
其中:重度残疾人人1,2211,250-2.32
(c)按人员年龄分类




I老年人人1,1161,120-0.36
II成年人人2,8682,899-1.07
(I)有劳动条件人1,0161,024-0.78
(II)无劳动条件人1,8521,875-1.23
III未成年人人836840-0.48
(d)农村低保户数户2,4272,482-2.222,456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A、城市




供养人数人2262155.12
(a)女性人77752.67
残疾人人917816.67
老年人人2222153.26
未成年人人



(b)全自理(三档)人134137-2.19
半护理(二档)人121020.00
全护理(一档)人806817.65
(c)集中供养人1069511.58
全自理(三档)人50476.38
半护理(二档)人8714.29
全护理(一档)人484117.07
(d)分散供养人120120

全自理(三档)人8490-6.67
半护理(二档)人4333.33
全护理(一档)人322718.52
B、农村




供养人数人535568-5.81
(a)女性人188203-7.39
残疾人人41693347.31
老年人人535568-5.81
未成年人人



(b)全自理(三档)人96326-70.55
半护理(二档)人20718313.11
全护理(一档)人23259293.22
(c)集中供养人325346-6.07
全自理(三档)人60186-67.74
半护理(二档)人123127-3.15
全护理(一档)人14233330.30
(d)分散供养人210222-5.41
全自理(三档)人36140-74.29
半护理(二档)人845650.00
全护理(一档)人9026246.15
(3)临时救助人次49360-86.39
A、按属地分类




(a)本地户籍人次49360-86.39
(b)非本地户籍人次



B、按对象分类




其中:(a)低保人员人次1976-75.00
其中:纳入低保的扶贫建档立卡人员人次



(b)特困人员人次
44-100.00
(c)其他人次30240-87.50
其中:未成年人人次



其中:纳入扶贫建档立卡人员人次



(4)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救助总人次数人次7816,680-88.31
A、在站救助人次数人次4655,333-91.28
(a)有身份信息的人员救助人次数人次4605,158-91.08
其中: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人次数人次41721-94.31
(b)无身份信息的人员救助人次数人次5175-97.14
B、站外救助人次数人次316


(a)有身份信息的人员救助人次数人次



其中: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人次数人次



(b)无身份信息的人员救助人次数人次316


C、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人次数人次



(5)其他生活救助(含传统救济)人



5.社区服务个



(1)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个4,4784,478

A、按登记类型分




(a)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个



(b)编制部门登记个



(c)民政部门登记个119119

(d)设施个4,3594,359

B、按单位类型分




a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个



其中:农村个



b社区服务中心个5151

其中:农村个3030

c社区服务站个770770

其中:农村个510510

d未登记和挂靠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个



e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个876876

其中:农村个683683

其中:社区养老照料机构个1111

(a)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个



(b)编制部门登记个



(c)民政部门登记个1111

f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个585585

其中:农村个470470

g其他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个2,1962,196

其中:农村个1,3471,347

其中:机构个63


(2)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数张3,5243,524

其中:农村张2,6122,612

其中:未登记和挂靠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张



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张2,1832,183

其中: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张4545

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张1,2641,264

(3)社区全托服务床位数张2,7342,734

其中:农村张2,0162,016

其中:护理型床位张



其中:未登记和挂靠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张



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张1,6881,688

其中: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张1515

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张1,0141,014

(4)社区日间照料人数人1,4491,861-22.14
其中:未登记和挂靠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人



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人8701,251-30.46
其中:社区养老照料机构人1117-35.29
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人579582-0.52
(5)社区全托服务人数人1,2001,364-12.02
其中:未登记和挂靠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人



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人614753-18.46
其中:社区养老照料机构人811-27.27
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人585585

(6)社区养老服务人次数人次1,45254,896-97.35
6.社会捐赠接收站、点和慈善超市数个33


7.注册志愿者人



8.福利彩票本年累计发行销售额亿元



三、成员组织




(一)社会组织




其中: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个8081-1.23
社区社会组织个106106

标识“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个



1.社会团体个1,0861,0760.93
2.民办非企业单位个3,5503,5410.25
3.基金会个4747

4.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数起



(二)自治组织




1.村委会个350350

2.居委会个243243

四、其他社会服务




(一)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个44

1.按单位类型分个



(1)婚姻登记机构个11

(2)殡葬机构个33

2.按登记类型分个



(1)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个11

(2)编制部门登记个33

(3)民政部门登记个



(二)其他社会服务事务




1.婚姻




(1)结婚登记对2,92416,243-82.00
其中:涉外婚姻登记对6159-96.23
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对15104-85.58
(2)离婚登记对9686,725-85.61
2.殡葬




火化遗体数具4,77717,103-72.07
(1)有身份信息的火化遗体数具4,60516,802-72.59
(2)无身份信息的火化遗体数具172301-42.86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
手机版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开奖公告